Month: March 2019

本院公開徵選「具有早期診斷與治療雙重功效之新穎β 類澱粉蛋白抗體藥」(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2019/03/19)

一、   主旨 本院公開徵選「具有早期診斷與治療雙重功效之新穎β 類澱粉蛋白抗體藥」(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 二、   授權技術說明   (一)技術摘要目前沒有任何治療阿茲海默氏症的藥物。能診斷出該疾病的時候,大腦病變的程度,也已幾乎無力回天。本案技術發展之新穎抗體藥,包括小鼠單株抗體以及人源化抗體,可有效跨越血腦屏障、強化大腦細胞對β 類澱粉蛋白的清除力、恢復神經功能、且不會造成發炎反應。由於此新穎抗體藥可根據大腦β 類澱粉蛋白的多寡,依比例釋出到血液之中。動物注射本新穎抗體藥一天後,可由血液樣本估計當下大腦細胞β 類澱粉蛋白的含量。線性預測至少可精準到三週大之小鼠,而該小鼠發病時間約六個月大。因此,本新穎抗體藥具有早期診斷阿茲海默氏症的功能。本案技術預期能解決全球迫切的阿茲海默氏失智症的問題。  (二)可能的應用範圍與市場潛力全球近5000萬人罹患阿茲海默氏症,研究該疾病的單位遍及世界各地。因此,本案技術發展的產品,運用於臨床診治或基礎研究之範圍,將非常龐大。本案技術適用於抗體藥治療、早期臨床診斷、與檢測試劑套組。目前本案技術專利已進行中華民國、美國、及多國PCT佈局。本院歡迎具有新藥研發相關營運與專業經驗之投資團隊,承接本項技術。 三、   廠商資格   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1.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2.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及能力者佳。  3.   具國際合作經驗及臨床試驗經驗者佳。  4.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 四、   資格審查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格式如附件二)之相關資料〔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108年4月2日前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劉軍呈先生收(地址:「苗栗縣350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jcliu@nhri.org.tw)。  本院將進行廠商之資格審查,於收件截止日後五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   實質審查   1.   本院得於完成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具有早期診斷與治療雙重功效之新穎β 類澱粉蛋白抗體藥」技術說明會,符合資格廠商需於說明會後一個月內,將「技術移轉企劃書 — 貳、現況與計畫」(格式如附件二 ) 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劉軍呈 先生收(地址:「苗栗縣 35053 竹南鎮科研路35 號行政大樓 3樓技轉及育成中心」,電話:(037)246-166 # 33203,E-mail:jcliu@nhri.org.tw,FAX: (037)583-667 ),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  2.   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附件一:公告電子檔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

本院「發展遲緩/智能障礙疾病之疾病基因診斷平台」公開徵求技術移轉(非專屬授權)廠商(2019/03/04)

一、主旨: 本院「發展遲緩/智能障礙疾病之疾病基因診斷平台(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 technology to diagnose developmental delay (DD) and/or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ID)」公開徵求技術移轉(非專屬授權)廠商。 二、授權技術: (一)技術摘要 本技術平台係包含進行測試者血液樣本之全基因體定序,再經過序列之比對分析,鑑定出測試樣本是否具有DD/ID疾病相關之基因變異。 (二)可能的應用範圍與市場潛力 在台灣,發展遲緩/智能障礙的盛行率約佔整體人口的3%-5%。引起兒童發育遲緩的原因尚未完全了解,已知的成因包含遺傳、智能不足、腦神經、肌肉系統病變、聽力或視障礙、環境、心理等,有研究提出,遺傳是主要的因素(約47%)。透過早期療育,支持並加強兒童的發展,以及對家庭的支持,有機會減輕發育遲緩的現象,因此,對新生兒或疑似有發展遲緩/智能障礙情況的兒童,透過本技術平台之檢測,進行及時並相對正確的診斷,將可儘早接受早療,減少照護發展遲緩/智能障礙者,對家庭以及社會造成的衝擊與負擔。 (三)與現有技術比較,此項發明的優點 本技術平台最大之特點為對發展遲緩/智能障礙疾病的高檢出率,可達36%,為現行方法中最高。此外,隨著對疾病機制的瞭解,全基因體訊息對疾病之成因更顯重要。 三、廠商資格: 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與能力者佳。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佳。 四、資格審查: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 壹、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一)之相關資料〔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 108 年 3月 18日 (星期一) 前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梁華軒先生收(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huahsuan@nhri.org.tw)。本院將於收件截止日後五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技術說明會: 符合資格之廠商,本院將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發展遲緩/智能障礙疾病之疾病基因診斷平台」技術說明會之時間與地點。 六、實質審查: 符合資格之廠商,需於技術說明會後一個月內,將「技術移轉企劃書 — 貳、現況與計畫」(格式如附件二) 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梁華軒 先生收(地址:「苗栗縣 35053 竹南鎮科研路35 號行政大樓 3樓技轉及育成中心」,電話:(037)246-166 # 33206,E-mail:huahsuan@nhri.org.tw,FAX: (037)583-667 ),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 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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