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移轉招商

本院「亞奈米金貼紙以及其抑制內毒素誘發敗血症之方法」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2020/7/27)

一、主旨: 本院「亞奈米金貼紙以及其抑制內毒素誘發敗血症之方法」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進行候選藥物發展。 二、授權技術: 惡性傷口是傷口治療產品的缺口,本發明提供一種高表面比黏著層的金量子點,可減低因細菌死亡後所釋放的活性脂多醣反覆刺激患部造成嚴重發炎,導致傷口無法癒合,此一發明也保留必要的發炎反應,使傷口可由發炎期走向重塑期,並且此特殊金量子點,具有幫助刺激修護傷口的膠原蛋白分泌及規則性地排列,提高傷口癒合的機率。 三、廠商資格: 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1.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2.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與能力者佳。 3. 具國際合作經驗及臨床試驗經驗者佳。 4.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佳。 四、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格式如附件二)之相關資料〔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 109 年 8月 10日 (星期一) 前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梁華軒先生收(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huahsuan@nhri.edu.tw)。 五、其他: 1.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公告之權利。 2.詳細案件狀況請洽詢承辦人。 附檔 附件一:技轉公告電子檔:「亞奈米金貼紙以及其抑制內毒素誘發敗血症之方法」徵求技術移轉廠商 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

本院公開徵選「幹細胞外泌體(Exosomes from Stem Cells) 之疾病治療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 (2020/07/15)

一、主旨 本院公開徵選「幹細胞外泌體(Exosomes from Stem Cells) 之疾病治療技術」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 二、技術說明 本技術為一種由幹細胞衍生的再生醫學醫藥組合物(stem-based regeneration medicine),並非直接以細胞治療,而是以幹細胞產生出內含維持來源幹細胞特性所需之蛋白質及微核糖核酸之微脂體,作為疾病治療之生物藥。本技術目前已進行中華民國、美國、英國、日本等多國專利佈局,歡迎具有新藥研發相關營運與專業經驗之投資團隊,承接本項技術。 三、廠商資格 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及能力者佳。 具國際合作經驗者佳。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 四、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 壹、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二)之相關資料〔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109年8月14日前,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汪詩海 經理收(地址:「苗栗縣350竹南鎮科研路 35號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sea99@nhri.org.tw),本院將進行廠商之資格審查。 五、實質審查 本院得於完成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幹細胞外泌體(Exosomes from Stem Cells) 之疾病治療技術」技術說明會,符合資格廠商需於說明會後一個月內將「技術移轉企劃書— 貳、現況與計畫」(格式如附件二)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汪詩海 經理(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sea99@nhri.org.tw),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六、其他 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公告之權利。 附件一:技轉公告電子檔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

本院「anti-NTSR1-ADC抗癌藥物」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 (2020/07/13)

一、 主旨: 本院「anti-NTSR1-ADC抗癌藥物」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進行候選藥物發展。 二、 授權技術: Neurotensin receptor 1 (NTSR1)抗體結合藥物anti-NTSR1-ADC,對於人類癌(如非小细胞肺癌等)細胞株的生長展現出很好的抑制效果,對癌症治療具有潛在發展性及龐大的應用市場。 三、 廠商資格: 須具備下列條件者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與能力者佳。 具國際合作經驗及臨床試驗經驗者佳。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佳。 四、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 壹、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一)之相關資料〔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 109 年 7月 27日 (星期一) 前以郵寄正本並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 梁華軒先生收(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huahsuan@nhri.edu.tw)。 五、技術說明會 本院將於109年7月29日(星期三)辦理「anti-NTSR1-ADC抗癌候選藥物」技術說明會 (詳細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廠商)。 六、其他: 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公告之權利。 詳細案件狀況請洽詢承辦人。 附檔附件一:技轉公告電子檔:「anti-NTSR1-ADC抗癌藥物」徵求技術移轉廠商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

本院「類病毒顆粒及流感病毒載體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開發平台技術」 公開徵求產學合作或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 (2020/06/09)

一、主旨: 本院「類病毒顆粒及流感病毒載體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疫苗開發平台技術」公開徵求產學合作或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廠商。 二、授權技術: 主要內容包含兩類:1. 利用昆蟲細胞生產平台開發類病毒顆粒新型冠狀病毒疫苗;2. 利用流感病毒載體開發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三、廠商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者為宜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及能力者佳。 具國際合作經驗及臨床試驗經驗者佳。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佳。 四、資格審查: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之廠商,請洽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汪詩海經理收(地址:「苗栗縣350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技轉及育成中心」,TEL: (037)206166 #33207,E-mail:sea99@nhri.org.tw)。 五、實質審查: 本院得於完成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技術說明會,符合資格廠商需於說明會後一個月內將「技術移轉企劃書」(格式如附件)以郵寄,搭配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汪詩海經理(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技轉及育成中心」,TEL: (037)206166 #33207,FAX: (037)583-667,E-mail:sea99@nhri.org.tw),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 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六、其他: 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公告之權利。 附件 附件一:技轉公告電子檔本院「類病毒顆粒及流感病毒載體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疫苗開發平台技術」公開徵求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廠商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附件三:合作研發企劃書

本院「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性抗體」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2020/04/17)

一、主旨: 本院「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性抗體」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 二、授權技術: 主要內容為針對能中和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之單株抗體,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性抗體」之開發。 三、廠商資格:  以須具備下列條件者為宜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 具有相關技術開發經驗及能力者佳。 具國際合作經驗及臨床試驗經驗者佳。 願意長期投入研發資金者佳。 四、資格審查: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願進行技轉之廠商,請填妥「技術移轉企劃書—壹、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二)〔內含公司簡介及可闡明上述條件之資料〕,並標明廠商名稱和地址、聯絡人電話與電子郵件等資料,於民國109年4月30日前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汪詩海 經理收(地址:「苗栗縣350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sea99@nhri.org.tw)。本院將進行廠商之資格審查,於收件截止日後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五、實質審查: 本院得於完成資格審查後擇期辦理「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性抗體」技術說明會,符合資格廠商需於說明會後一個月內將「技術移轉企劃書」(格式如附件)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國家衛生研究院技轉及育成中心汪詩海 經理(地址:「苗栗縣35053竹南鎮科研路35號行政大樓3樓 技轉及育成中心」,FAX: (037)583-667,E-mail:sea99@nhri.org.tw),於必要時,本院得要求廠商派員說明。 審查委員會將就廠商提供資料進行評比。 六、其他: 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公告之權利。 附件 附件一:技轉公告電子檔 「新型冠狀病毒治療性抗體」公開徵求技術移轉廠商附件二:技術移轉企劃書